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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相聲裡走出來

說到相聲創作,我總是認為自己趕的時間很好,打倒「四人幫」後,我國實行改革開放,各種藝術形式百廢待興。全國各省市文化館都有各自的刊物,比如,天津有《天津演唱》,瀋陽有《群眾文藝》,等等。各個省市的報紙都開闢了文藝園地,如北京市的《北京日報》《北京晚報》等,其他報紙也刊登了相聲。我那時候投稿多,算高產作者。現在回憶很多作品也不成熟,只是憑一股子熱情。

非常感謝當時的馬季、常寶華、趙振鐸和趙世忠老師對我的培養和關心,使我很快地融入到曲藝大軍裡面參加創作。截至1985年,我創作的相聲已有一百五十多篇了。由於寫的數量多,發表多,使用多,廣播電視各種媒體都用,各地演員也都用我的作品。其中有一個作品叫《三廂情願》,幾乎全國專業的、業餘的相聲演員都演過。現在有人開玩笑說,如果要是給稿費的話,我那時候就成大富翁了。

《三廂情願》的內容是關於計劃生育的。這段相聲演出火爆,中央電視台後來也用了。

自從1979年我進入曲藝團寫相聲起,一直到1989年,中國的相聲創作處在一種低迷狀態,所以我開始向影視方面發展。當時有個簡單的想法,那就是不怕人家笑話,因為一般人總會認為相聲是小作品,電影和電視劇才是大作品。我寫影視作品也是權宜之計,想等一等,一旦相聲環境好了再寫相聲不遲。

另外,我也不怕失敗。俗話說「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寫得不成功也沒有關係,本來就不是劇作家嗎。正好,司法部宣傳處有個朋友問我能不能寫幾個法制方面的短劇,藉著這個機會,我開始寫了三個法制方面的短劇。

其實相聲很不好寫,相聲屬於舞台藝術。後來電視逐漸佔領了觀眾的視線,相聲界為適應電視台,許多時候都要跟著電視台的要求走。然而有一點讓相聲為難的是,電視台是新聞單位,他們不光有藝術方面的標準,還有新聞要求,為了適應電視台的要求,相聲的內容受到了一定限制。許多相聲出來都是難產的,或者生出來也是缺血兒。有一次,一位電視台管文藝的領導問我為什麼不寫相聲了,我抱怨說,我寫十段相聲會被他斃11段。那位負責人難為情地說,不會有那麼多,但他不否認會受許多限制。另外,就是有時離開政治又受商品化的影響。企業有錢,讓相聲作品與他們的商品掛鉤,這樣相聲無形中也成了一種商品,跟企業不太好走,跟政治也不完全行,所以當時相聲創作確實出現了一些問題,走進了一個誤區。我在那個時候是被電視台斃怕了,用一句玩笑話說就是,自己利用緩期執行的時間寫影視劇。

作為一個知名的相聲作者停止寫相聲,當時社會上有許多不同的聲音,有的同行說我在養腕兒,意思就是一般曲藝界有名的藝人,到一定的時候要休整一段,以利提高水平;也有人說寫相聲掙錢少,寫電視劇掙錢多,認為在勞務收益上與演員比心裡不平衡;更有富同情心的記者在報上發表文章,說寫相聲的某某某不滿低稿酬改行去寫電視劇。那位記者見到我還問我看到那篇文章沒有,公開說明寫的就是我。這讓我哭笑不得。我不寫相聲主要的原因就是送審的相聲屢遭槍斃,相聲不好寫了才去寫電視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