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道德經白話版 > 第十一章 > 第十一章 【原文】 {1}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 {2}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 {3}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 {4}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白話文】 {1}三十根輻條集中在車軸穿過的圓木上,圓木有空的地方,才對車有用處(可行 走)。 {2}揉合黏土製成器皿,上面有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的用處(能容納)。 {3}為房屋安窗戶,窗戶有空的地方,才對房屋有用處(取光亮)。 {4}有形者對人們有利益,是由於無形者的功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