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扮,是一種社會性的展現。 穿什麼在身上,會影響到自己的外在。
我不是特別崇尚名牌,而且我應該算是「崇尚奢華」的相反類型。
即便如此,我十分討厭人在衣著上小氣吝嗇。
我認為應該珍惜物品,盡可能長期使用,但如果是破了洞的襪子,領口袖子鬆垮、磨損過度的上衣,我會毫不猶豫地丟棄。
現在生產的衣物都很耐穿,就算是便宜貨也不容易破損,但是牛仔褲磨破了一個洞、T恤褪色了,就是向它們道別「一直以來辛苦了」的訊號。
儘管百般珍惜地穿著自己喜歡的衣服,但萬物皆有使用期限,衣物不能穿的時候就乾脆丟棄,這也是保持體面的方法之一。
穿著過度磨損的衣物,會讓人感覺邋遢。
偶爾會聽見有人說:「這衣服我已經穿了十五年,雖然變得破破爛爛的,但我已經對它有了感情,捨不得丟。」留著是無妨,但是直到現在都還在穿,這我就沒辦法接受,只覺得很窮酸。
這麼說或許有些極端,但我覺得這就像是以為別人看不見就穿著陳舊的內衣。即便別人看不見,如果穿著鬆垮的內衣或襪子,那人的氣質也會變得渾濁。
裝扮,是一種社會性的展現。穿什麼在身上,會影響到自己的外在。所以,就算是便宜貨也沒關係,至少內衣和襪子要時常置換新品。
我不喜歡追逐流行買衣服;同樣地,一直穿著同一件舊衣服,滿不在乎地讓自己沾染一身「窮酸味」,這我也覺得有問題。
「冬天扮美,就是在寒冷的天氣裡挺直腰板;夏天扮美,就是保持清爽的肌膚。」
不把陳舊的、鬆垮磨損的衣物穿在身上,就跟挺直的背脊和洗淨的肌膚是同一個道理。
○把感覺不乾淨、鬆垮磨損的舊衣物處理掉吧。
○只要內衣和襪子經常置換新品,看上去就會很體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