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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與讀書

書獃子相信凡事書中都有答案,在旅行一事也不應有例外,所以他們通常會以一本書或幾本書作為旅行的依據,我當然也是這種人。

出發往意大利托斯卡納旅行之前,我從書架上找出前些時候在倫敦買到的一本主題式的旅行書。這本書的書名叫《佛羅倫薩貪吃鬼指南:兼含托斯卡納的美食周遊》(The Food Lover』s Guide to Florence: With Culinary Excursions in Tuscany,2003),作者是一位美國的旅行與美食記者愛彌莉·懷絲·米勒(Emily Wise Miller)。

根據作者米勒小姐的自述,她本來駐在舊金山,為《舊金山紀事報》擔任旅行與美食的記者,有一次當她因採訪來到托斯卡納與佛羅倫薩,不意竟被當地紮實的美食與慵懶愜意的生活風景完全迷住,因此她移居托斯卡納,一住十八年。平日她替幾家英文報紙和網站繼續擔任美食與旅行的特約撰稿人,但現在她的職志是向世人推薦介紹托斯卡納的「美好生活」了。

這一類的故事很多,有時候是推銷書本的手段,不能盡信,不過讀起書中的內容,發現作者米勒小姐的胃口很好,她照顧到的層面不僅是著名餐廳,還包括麵包店、冰淇淋店、酒店、咖啡店、雜貨店、熟食店,甚至也包括食材店和菜市場,這就讓我相信她真的有一種「托斯卡納生活」,而不是到此一遊的「過客」。

但如果你是讀了旅行相關的書才去旅行,書中所記就有了「一翻兩瞪眼」的攤牌考驗。書中描繪的世界終究要和「真實世界」相遇,書寫者究竟是忠於真實,還是製造了真實?在書與「世界」面對面的時候,閱讀者顯然是會要求「兌現」的。而米勒小姐書中所記,在我這樣一位讀者按圖索驥的對照下,必然呈現出真相來。

書本的書寫工具畢竟是文字,描寫美食的文章觸動人心的有時候是文字而非美食本身。我也必須承認,米勒小姐書中觸動我的,常常是靈光乍現的文采。譬如底下這個例子,米勒提到位於「中央市場」(Mercato Centrale)的「奈波奈」(Nerbone)時說:「奈波奈不只是一家三明治攤子,它是一項衝撞式運動。」(Nerbone is more than a sandwich vendor,it』s a contact sport.)

這就有趣了,為什麼把賣三明治的攤子比喻成美式足球的「衝撞式運動」呢?讓我忍不住想再讀下去,她也繼續解釋「衝撞式運動」的意義。她說,你必須先在收銀台前的飢餓人群中殺出一條血路,擠到收銀員可以和你「四目相接」的地方,你伸長手臂把二點七歐元(一個三明治的價格)交給他,換來一張收據;然後你再緊握收據,排開人群,擠向另一個由磨刀霍霍大廚領軍的三明治櫃檯,告訴他你的需求,基本上三明治有兩種,一種叫作panino con Lampredotto,另一種叫作panino con Bollito。米勒小姐解釋說,Lampredotto是fatty intestine,也就是肥腸囉;Bollito則是boiled beef,所以是煮牛肉。這樣還沒完,醬汁也有兩種,肥腸和牛肉蘸用的醬汁也要一併告知師傅,一種是紅色的辣醬,名叫Salsa di Piccante;另一種則是綠色的青醬,名叫Salsa di Verde;如果你要兩種醬都放,你就要說tutte le salse,也就是兩種通通來的意思。

書獃子相信凡事書中都有答案,在買麵包一事也不應有例外,我在佛羅倫薩中央市場開市不久,早早來到聞名遐邇的「奈波奈」,人龍還沒有太長,我不困難就擠到可以看到收銀員眼白的地方,把一張大鈔遞過去,用我自認為發音正確的意大利文向他要了三個燉牛腸麵包(panino con Lampredotto)、三個煮牛肉麵包(panino con Bollito),以及一升的基安蒂紅酒(Chianti)……

旗開得勝之後,我更加有信心擠向三明治師傅的處理櫃檯,大聲叫出我的注文內容,並且豪氣干雲地為醬汁選擇了tutte le salse。只見師傅拿起一個圓麵包,腰上用刀劃出一個缺口,叉子從鍋中挑出一大塊牛肉,痛快地切了十來片(後來我們發現麵包夾的牛肉幾乎有半磅[1]以上),夾入麵包中,再對著牛肉澆上紅、綠兩種醬汁,最後再把整個麵包拿進鍋中蘸一下牛肉汁,才包進紙張中,完成了一個煮牛肉麵包。接著製作燉牛腸麵包,師傅用大叉叉出一串像生腸一樣的內臟,已經燉煮成紅色(應該是和番茄一起燉煮的結果),一樣痛快地切了十來刀,鼓鼓地塞滿了一個麵包。我要的紅酒則是從一個大桶裡像水龍頭一樣流出,注入一個大玻璃瓶裡。沒多久,我們捧著堆積如山的戰利品,走向臨近的公共桌椅,開始據案大嚼起來。那牛肉柔軟多汁,那牛腸滋味甘美,紅色辣醬嗆辣有勁、綠色青醬香郁清新,連那一升價格低廉的紅酒,搭配著牛肉牛腸的脂肪,也顯露出一種圓潤的滋味……

表面上看,這是一場「知識的勝利」。書獃子讀了書,找到對應世界的方法,而當書獃子面對真實世界,世界也果真如出一轍響應了他剛得來的「新知識」。但等我回到家,重新上網想弄清楚什麼是Lampredotto。這一次,我找到的是意大利文版的「維基百科」(wikipedia),卻發現「維基百科」告訴我的完全是不一樣的故事……

首先,百科條目裡告訴我,Lampredotto不是牛腸,而是有兩個用法,意思也有一點不同,它先說,「Il Lampredotto e un tipico piatto povero della cucina fiorentina…」,奇怪的是,當你知道你在討論什麼話題時,語言能力會突然增強,在這裡,我發現從未學過的意大利文是「猜得懂」的,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Lampredotto是佛羅倫薩料理中一道典型的窮人料理。」然後它又進一步說,「Il lampredotto,che e un particolare tipo di t ri p pa,e uno dei qua t t ro s to ma ci dei bovini…」,我發現這一層意思也可以明白,它說的應該是:「Lampredotto是牛肚的一個特殊部位,它是牛的四個胃當中的一個……」

我的書「騙」了我,我以為我知道Lampredotto是什麼,結果是錯的;更糟的感受是,整個旅程中我都以為我吃到了獨特的「牛腸麵包」,結果我吃的也不過就是滿街都有的「牛肚三明治」(番茄燉牛肚,這道佛羅倫薩知名料理,你連在台灣的意大利餐館都吃得到),雖然「奈波奈」用的部位的確與別人不一樣……

我發現我已經不止一次栽在intestine這個單詞的手裡,有一次我在倫敦一家中東餐館,看到它有一道「炸羊腸」的菜,我想知道他們是怎麼處理羊腸的,就點了這道菜,菜上來之後,我吃了幾口,對它的口感極為困惑,我實在想不出這羊腸是怎麼做的,完全不像羊腸。再吃幾口之後,我又覺得它似曾相識,應該是我認識的某種部位。經過我搜索枯腸,反覆咀嚼,才猛然領悟這根本不是什麼羊腸,而是「羊睪丸」,也許因為料理太過「地道」,店主人怕嚇到食物冒險性不夠堅強的西方人,才委婉地稱它是intestine。把侍者找來一問,果然證實了我的判斷。

但我不能抱怨米勒小姐的書,沒有它,我能夠充滿信心走進店中,並且順利要到一切我的夢想之物嗎?

愛彌莉·懷絲·米勒的《佛羅倫薩貪吃鬼指南》一書,帶我勇敢地擠開排隊的飢餓人群,吃到了我誤以為是牛腸的「牛肚三明治」(panino con Lampredotto)。現在我已經知道,Lampredotto不是fatty intestine,而是牛肚的一個「特殊部位」(un particolare tipo di trippa),更是牛的「四個胃當中的一個」(uno dei quattro stomaci dei bovini)。牛胃部裡的第一個胃是瘤胃(rumen),第二個胃是蜂窩肚(reticulum),在料理裡有時候我們稱它作金錢肚,第三個是瓣胃(omasum),也就是俗稱的牛百葉,第四個就是皺胃(abomasum),也就是這個三明治攤子使用的不常見的Lampredotto。

但米勒小姐的美食指南書教會我吃的不只是「牛肚三明治」,她的書中還有許多餐廳或熟食店等著我去「探險」,譬如說,你看看她怎麼樣描述另一家有意思的餐廳:「每當有人問我哪一家是佛羅倫薩我最喜歡的餐廳,我馬上想到馬裡奧,跟著就餓起來了……」(When people ask me what』s my favorite restaurant in Florence,I think of Mario,then I get hungry…)

這樣的開場文字當然令人感到懸疑好奇,忍不住想要進一步讀下去,作者就像沒事人一樣繼續輕描淡寫地說:「為什麼馬裡奧餐廳的食物會這麼美味?可能是因為它靠近中央市場,所以它的食材特別新鮮;或者是因為某種馬裡奧神力,食物中隱藏著他熱情投入的各種能量……」作者談到的餐廳是一家位於中央市場對街的小餐館Trattoria Mario,每天只從中午營業到下午三點半,星期天還休息,「裝潢介乎簡單到不存在,服務是直截了當,菜單上的菜色則和佛羅倫薩其他小餐館大致相似」,侍者要你坐哪裡你就坐哪裡,通常你得和一大堆陌生人摩肩接踵坐在一起……

米勒小姐又說,儘管這家小餐館已被「發現」,而且出現在若干「旅遊指南」或「餐館指南」書上,但它每天仍然擠滿當地人(通常是好的徵兆),包括當地的生意人和附近大學的教職員,有些人甚至是每天中午都向它報到。

我們開車抵達佛羅倫薩時,已經過中午了,好不容易還了租的車,辦好旅館的住房手續,一行人趕到馬裡奧餐廳的門口已經快三點,門口卻還排了長長的隊伍。我擠到前頭去向女侍者報姓名、人數時,生怕她會不讓我排隊(如果他們想準時下班的話)。忙得不可開交的侍者小姐倒是仁慈大方,回頭指著一張大桌子,說:「他們差不多要吃完了,等一下我就給你這張桌子。」大桌子上看來不止一組人馬,大部分已經杯空盤空,抱著雙臂在聊天了,幾個人聽到女侍者的話,紛紛站起來結賬;不多久,只剩一對深情對望的戀人,不但沒有要走的意思,還繼續叫了一杯甜酒和餅乾,頗有天長地久戀戀不想散席的樣子。

眼看著時間一分分過去,我心裡暗暗焦急,那位女侍者回頭對我擠擠眼,面露神秘微笑,只見她走過去把兩位情人請去另外一張小桌,把整張大桌空出來,揮手要我們過去。我們大概是當天最後一批被接受的客人了,周圍的食客鼓起掌來,慶賀我們得到座位。我們正要擠過狹窄通道,一路「依思巧思米」,一位食客拉拉我的衣服,正色說:「不要錯過tagliatelle al ragu。」另一位則插話說:「vitello arrosto。」其他人也聽到了,紛紛出起主意,但我可就聽不懂那些七嘴八舌的意大利發音了。

坐定之後,女侍者走過來,指著我身後寫滿字的白紙,用力在幾個菜名上劃了叉叉,說:「這幾樣沒了,其他都還有,你們想吃點什麼?」

「我們什麼都想吃,我可以點一大堆東西,不管它前菜主菜,全部都一起分享嗎?」我說。

「當然,我們意大利人也是這樣吃飯的,何況,你們愛怎麼吃全看你們高興,誰也管不著。」

「好極了。那我先要一份tagliatelle al ragu(肉醬寬面),一份牛肝蕈面,一份培根番茄面,再要一份煮白豆,一份烤小牛肉(vitello arrosto),一份烤兔子,一份燉雞,我還要來一份你們最有名的bistecca alla fiorentina(佛羅倫薩牛排)……」

「要喝點什麼嗎?」

「你們的house wine是Chianti嗎?」

「當然,你現在就在佛羅倫薩呀!我要提醒你,我們的house wine,一壺是半升。」

「那我們就先來兩壺吧。」

過了一會兒,一位帥哥廚師抱來一塊巨大的牛肉,問我們牛排份量要多少,我們在托斯卡納地區旅遊時已經知道此地的牛排習慣以「寬度」為單位,我把手指頭一指,指在約一英吋[2]多厚的位置,一位老先生,應該就是馬裡奧本人,負責操刀,在肉案上用斧頭一砍,砍下一英吋半厚度的大塊帶骨牛肉,放在秤上,大叫一聲:「1.36Kilo。」這樣,我們就知道牛排的份量,連帶價格也知道了,因為牆上就有牛排每百克的單價。帥哥廚師把切下來的牛肉抱進開放式的燒烤廚房,放在炭火上的鐵架上,高溫的炭火立刻把牛肉炙得滋滋作響,脂肪也隨著流在鐵架上,發出一陣陣誘人的香氣。

很快的,酒來了,各種菜餚也以驚人的速度上菜了。真的如指南書作者所說,無一不好吃。當然,這也可能是美好的氣氛作祟;剛才要我必點tagliatelle al ragu的中年男子站起來,走到我們桌前低頭檢視:「你點了tagliatelle al ragu嗎?」

「咕嚕咕嚕……」我的嘴巴裡塞滿了食物,發出無法辨識的聲音,只好用手指著桌上,讓他看見那盤他強力推薦的肉醬面。鄰桌的客人也跟著笑了起來,七嘴八舌來搭訕問候:「菜怎麼樣?」「你們從哪裡來?」「這裡的白豆是最好的。」「你們來早了,松露的季節下星期或下下星期才會開始,這裡的松露面,那才叫作人間美味……」

侍者也沒閒著,隔一會兒就來跟我說兩句話,先是問我怎麼知道他們餐廳,我把書本拿出來,女侍者笑了,也回身去拿一本出來;又看我們頻頻拍照,還問我們要不要進廚房試試烤那塊牛排,奧斯汀就被我們推派到廚房,在幾位帥哥廚師的圍繞下,戴上廚師白帽,手持巨叉,在爐火前擺出各種拍照的姿勢。

其他桌的客人大概都用完餐了,遲遲不肯離去,人人手持一杯酒,大聲說笑著,還有一位客人正大聲唱著歌。其他客人喧鬧著,和著歌,取笑他,好像彼此都是相識一樣。也許他們真的彼此相識,如果他們就是書上說的每日來吃飯的常客,吃飯吃到彼此相識也並不稀奇,何況他們每個人都叫著老闆:「嘿,馬裡奧,我的酒沒了……」

突然間,那位唱歌的客人生氣了,對著另外的客人咆哮起來,滿臉通紅,音量驚人,另外一位客人也大聲回擊,拍桌助勢,兩人似乎都喝醉了,雖說是午餐,但這時候已經四點半了,在我的家鄉,晚餐已經不遠了呢。

午餐已近尾聲,鄰桌有人滿臉通紅開始唱歌,也有幾桌客人跟著唱和起來。餐廳服務生一面偷笑,一面跟著輕聲哼唱,手上也沒停,動作敏捷地開始清潔吧檯、收拾桌椅。突然間,那位滿臉通紅、率先唱歌的客人不知何故生氣了,對著另外一位客人大聲咆哮,音量非常驚人,另外一位客人也不甘示弱,站起來大聲回應,還擊桌壯勢,發出巨大聲響,兩人似乎都喝醉了。「卡洛,卡洛,別激動……」其他客人好像都認得這兩位吵架的客人,有人出言相勸。除了我們這一桌,其他人似乎都完成了食事,桌上已經空了,多半只是一杯在手,聊天閒坐而已。一位年紀稍大的廚娘站出來勸架,一手扯住站立客人的衣袖說:「卡洛,卡洛,」她用一種像母親的口吻:「回家吧,回家去。」幾個客人笑起來,戲謔地和聲說:「卡洛,卡洛,回家去吧。」

我才注意到這位勸架的中年廚娘可能就是老闆娘,這時候,她突然改用比較嚴厲的斥喝口氣,提高聲音說:「卡洛,回去,你喝太多了,下次我不倒酒給你。」挨罵的客人變得洩了氣一般,低頭慢慢轉過身,老闆娘一路扶著他往門外走去,一面低聲不知和他說些什麼;一直服務我們的女侍者,笑嘻嘻跳出來說:「你們還要來點什麼嗎,我們的廚房要關了。」

我搖搖頭,她說:「那你們還要多來點酒嗎?」

我說:「不,我們都夠了。」

「那我給你拿賬單來。」她轉身蹦跳離去,輕快得像一隻麻雀。

我回頭看門外,那位吵架的客人還在門外和老闆娘拉拉扯扯,不肯離去,老闆馬裡奧也已經靠過去,對他好言相勸。再看室內那位領頭唱歌、率先吵架的酒醉客人,則已經頹然醉倒在桌前,吵架對像一走,他的力氣也彷彿放盡,現在,他的頭垂到胸前,紅通通巨大的酒糟鼻發出呼嚕嚕的聲響,旁邊的人也不理他,繼續開心地聊天,餐廳一半的燈已經熄了,客人還沒有要走的意思,倒是帥哥廚師和美女侍者一個個換上T恤、牛仔褲,低聲匆忙地相互告別:「Ciao,Ciao。」

結完賬,我們也依依不捨起身走人了。多年後重返佛羅倫薩的這一餐,的確讓人難忘,不僅食物的滋味飽滿豐富,連當地人的生活風情也讓人覺得真實親切。這不是人工的、觀光的、虛構的,彷彿是不小心走進別人的生活裡,彷彿不小心窺見人家後院晾掛的衣物……走出門口,門外白花花的陽光灑了我們一臉,但市場前的廣場卻有點冷清了,看看時間,已經下午五點了。

我是怎樣得到這樣闖進他人生活的能力或者運氣?如果這時候我敲敲我因為喝酒而有點暈陶陶的頭,我會記起來,那是因為一本書的緣故,作者分享她的奇緣,我只是一個受到誘引的讀者。我沒有什麼瞭解「他者」的能力,那不過是來自作者一兩句起「化學作用」的敘述語句。

一本書有時不只帶你去一家或者兩家餐館,在這個例子裡,因為第一天的嘗試奏效,我把背包裡的其他書都丟在旅館裡,我已經決心要追隨這一位從美國移居至托斯卡納的女作家愛彌莉·懷絲·米勒,以及她以無限的熱情所寫的《佛羅倫薩貪吃鬼指南》。

我在書中細心尋找打動我的句子,以便決定該如何「按圖索驥」;細讀之下,我可以敏感地察覺她對「高級昂貴餐館」的介紹並不起勁,反而在那些最適合「平民」甚至是「貧民」的餐館介紹裡,能找到「最真心、最不保留」的推薦。

但對於我來說,那些試圖說服我等凡眾的文字裡,充滿了令人驚喜稱奇的「新知識」。譬如說,她推薦了幾家專門喝酒的地方,喝酒的地方大部分也有餐點供應,你也可以拿它們當作用餐的去處(有點像日本的「居酒屋」有時候是很好的餐廳)。事實上,愈來愈多佛羅倫薩名叫「酒店」(enoteche)或「酒吧」(wine bar)的地方,常常就是完整而高價的餐廳。米勒小姐顯得對這些不符傳統的「改變趨勢」頗不以為然,她在書中解釋了傳統的佛羅倫薩用餐習慣,人們應該先到「酒店」來個「餐前酒」(aperitivo)時光,常見的時間是晚間七點到九點,兩杯酒以及一點下酒點心之後,心情和胃口都進入狀況,這時候才是移駕餐館進行真正晚餐的合適時間。米勒在書中介紹了一家酒店,堪稱「不惑酒店」,因為他們選酒不重名氣,而是重視「良好的質量價格比」(un buon rapporto prezzo/qualita),一支酒只要「貴起來」,貴到名不副實,他們就毫不猶豫地放棄,即使那瓶酒是因為他們的推薦而出名,他們也絕不再賣。但我讀出來的「春秋大義」卻是這一句:「他們想恢復威尼斯酒店傳統氣氛,人們在餐前到酒店,試一杯有意思的酒,吃一點小點心……他們甚至在晚上八點就關門,那是典型的佛羅倫薩晚餐時間……」

米勒小姐讚許這家酒店維持傳統,「謙沖自抑」,默默為顧客尋找物美價廉的好酒,不搶餐廳的生意與鋒頭。她也「順便」批評了別的酒店:「不像其他酒店,他們只不過是鋪上桌布、點上蠟燭,就化身成了過度收費的餐廳……」

這些文字讓我太感興趣了,也對「酒店」與「餐館」的分工有了新的瞭解。我們為此選擇了一個午後,專心一意要去感受一下這家得到作者盛情讚美的酒店——「狐狸與葡萄」(La Volpe e l』Uva)。

酒店其實位於觀光地帶,就在過了「老橋」(Ponte Vecchio)不遠處。但確切位置卻隱秘得令人意外,我在橋頭繞了一遍又一遍,遍尋不著;最後只好走進一家小裁縫店,向一位滿臉倦容的裁縫婦人問路。不會半句英文的裁縫婦人好不容易才搞清楚我的問題,卻又無法用意大利文讓我明白她的答案,她只好歎了口氣,掙扎爬起身,帶我走到一個上坡轉彎處;真奇怪,這個地方我已經繞經幾次,本來山窮水盡疑無路,現在柳暗花明冒出一個小廣場,廣場邊上幾張鋪了大理石桌面的鐵桌鐵椅,一家樹蔭下的小酒店赫然在望。

店裡頭架上密密麻麻擺滿了酒,幾乎每瓶不同,簡直讓我眼花繚亂;店內只有一個吧檯和兩張小桌子,早已坐滿喝酒看書的顧客,室外樹蔭下倒有較多座位,我向一位頭髮花白的年老侍者要了樹下的幾個座位,表明我們是來喝酒的。老先生也會心一笑,轉身拿來一本大簿子,裡面也密密麻麻是按地區排序的酒名,價格則多半極便宜,低的不過八九歐元,偶爾有貴一些的,也不過是三十或四十歐元,最多的酒款價格落在十二三歐元上。我看那本子是難以細讀了,想到書上說他的工作人員擁有絕佳的酒品知識,我一區一區向侍者詢問其特色,再一瓶一瓶探問它的評價,老侍者堆滿笑容一一耐心回答,表情時時有意大利人特有的豐富與誇張,折騰一番之後,我終於挑定了三瓶酒,說明了品嚐的順序,又要了一些小點心和乾酪、臘腸之類的佐酒之物,商量完畢之後,老侍者頷首微笑而去……

頭髮花白的老侍者頷首微笑而去,不多時,又面帶微笑而來,他手上持著一個冰桶,腋下夾著一瓶冰透了的白酒,一路上還不忘與其他桌的客人打招呼,並交換幾句閒聊。來到樹蔭下我們的桌邊,他架好冰桶,口袋裡拿出侍酒者的開瓶刀,手法熟練利落地開瓶取了瓶塞,把瓶塞讓我聞味確認之後,將它立在桌上,隨即從瓶中倒出一點黃澄剔透的酒液讓我品嚐。

我拿起酒杯湊鼻深深吸了一口氣,一股近乎杏桃花的清香味道立即在我的口鼻腔孔散發開來。這是一瓶產自托斯卡納的維歐尼(Viognier),酒廠則是未曾聽聞的坎佩弟(I Campetti),維歐尼葡萄是外來品種,並不是本地常見的白酒主力品種鐵比亞諾(Trebbiano),我們從托斯卡納鄉間一路走來,路途嘗過多種聖吉米那諾的維納奇亞(Vernaccia di San Gimignano)白酒,用的都是鐵比亞諾種葡萄,滋味大同小異,現在突然冒出一種特別香氣,有點讓我精神一振。輕啜一口,冰涼沁透,滿口清香,加上一點刺激味蕾的酸度,的確是一瓶別具一格的好酒,我連忙點頭,示意侍者為所有同伴倒酒。

又過了一會兒,下酒小點心也來了,一碟鋪滿各式臘腸、火腿、醃肉的肉品切盤,一碟三種不同乾酪的切盤,還有一碟托斯卡納油漬菜(sott』olio misto);在廣場樹蔭下,我們放鬆心情,一面啜飲美酒,一面品嚐滋味豐富多彩的佐酒美食,一面還看著廣場輕盈流轉的光影與人群。我們漫無邊際地聊著天,談著近日來旅行途中的種種見聞感受,心裡不再記掛旅行的行程與計劃,有一種時間靜止的悠閒之感。

這時候,我卻忍不住注意起鄰桌三位衣著艷麗的中年女子的食物,她們大概比我們更早一步入座,但光是拿著菜單聊天就耗去不少時間,其中一位面向我的女子,穿著西裝外套,裡面一件翻領的大紅襯衫,一副女強人打扮,她一面戴上大框眼鏡看著菜單,一面還對著手機大聲講話,侍者前後被召喚了三次,好不容易才把酒菜點好(她們似乎是很容易改變主意的人,每次有一位女士點了東西,另外的女士就想到要更改她原來點的東西)。

我心裡想,這不是一家不搶餐廳生意的傳統酒店嗎?菜單上的簡餐,來來去去不是就那幾樣嗎?她們為什麼有這麼多主意可以改變?現在,我們第一瓶酒已經快要喝完,她們的午餐終於上桌了。

每個人都是一個大盤子,放眼看去底層露出烤成棕色的bruschetta(一種到處可見的小點心,切片的麵包塗了橄欖油和大蒜去烤),上面鋪滿了油光紅亮的番茄切丁,還有一些綠色色拉葉,只有中央放著不同的內容,有一位盤上滿滿的火腿切片,另一位盤中看起來是魚,面對我的那位女強人,則動手切著一大塊牛排模樣的主菜,幾份菜餚看來誘人地美味可口,令我感到羨慕,但我完全記不得菜單上有牛排這樣的東西。

三位女士各自叫了一杯酒,有紅有白,書上提到這家酒店每天都開十幾種不同的紅白酒,供客人單杯選點,每一款都物超所值,作者還說她自己經常去試各種當日酒款,並和老闆閒話家常,每次總能得到許多知識,看起來單杯點酒才是這裡常客的習慣。

消暑解渴的白酒已經喝完,我點的另一瓶紅酒也已經來到面前,這是來自意大利最北邊、靠瑞士邊境的Alto Adige地區的紅酒,此區酒莊很多冠有德國姓名,大概是瑞士德語區人士移入的緣故,眼前這瓶酒的酒莊也有個德國名號,叫作Rockhof,酒名叫作Caruess,Alto Adige以白酒聞名,老侍者卻推薦給我紅酒,也許有些原因。酒倒入杯中,呈淡紅紫色,看來是比較接近黑皮諾(Pinot Nero)的路數,入口之後,果然淡雅有味。配著盤中的黑豬火腿,食物與酒的滋味都提升不少。我持著酒杯,啜飲一口,忍不住舒服地歎了一口氣。

這種時刻追問酒莊與酒品的來歷要做什麼?夏日午後在廣場上無所事事,放鬆心情,美酒相伴,就讓日子貼著肌膚自然流逝,我們似乎已經體會到托斯卡納人心目中「美好生活」的真義,酒是否出自名廠並不重要,心情好、同伴對,每一支酒都能提供你片刻美好時光。這種徜徉佛羅倫薩一角的幸福感,似乎並不需要用很高的代價去取得。但這樣的美好時光,是誰提供給我們的呢?

我們離開托斯卡納基安蒂(Chianti)地區的時候,特地從瑞士趕來陪伴我們的德國友人西爾克(Silke)非常憂愁,因為她不能再陪我們前往佛羅倫薩了,我要她別擔心,她卻滿臉愁容說:「可是你對佛羅倫薩一點都不熟,你們要去哪裡呢?」

我露出微笑,拍拍我的書包說:「When I travel,I always arm with a couple of books.」

不是嗎?當我四處行走之際,「我總有幾本書防身」。我讀著書本,有時候我循書中線索走進陌生城市的僻巷酒店或黑暗城區餐廳,並不特別感到害怕,因為我知道我有「某位知識豐富的友人」與我相伴,我其實並不孤單。

每一本書的存在,就意味著一位「前行者」的存在,你並不是一位「冒險者」,你只是一位「追隨者」。所以說,豈止是讀書「防身」,我幾乎可以說,「have book,will travel」。

旅行與讀書的關係極其微妙,讀書常常在旅行之前很久就已經開始了,甚至開始於你不自覺之處。

常常是因為書中所述的某件事,觸動你前往某處的動機,特別是如果你有一個「眾人無法理解的目的地」,常常是因為你讀了一本「冷僻的書」的緣故。我曾經來到靠日本海,離能登半島不遠處一個荒僻的小漁港,來到一家可以投宿的「魚料理餐廳」,這個地點在任何旅遊書裡都找不到,原因就是我有一次在一本日文旅行雜誌裡看到一則讀者來信,提到這家令他終身難忘的餐廳,他的讚歎口氣不知怎地就觸動了我,後來有機會制定前往附近地區旅行的計劃時,就有「某種理由」使它突然轉彎,成為後來那樣的蛇行曲線,我和我的朋友也因而得到另一個終身難忘的經驗。

沒錯,讀書開啟了一場旅行,我們甚至運用書本「想像一場旅行」,我指的就是我們參考各種書籍來計劃旅行的時候。書中有各種數據和提示,告訴我們此處如此,他處如彼,這家餐廳有難忘的滋味,那家酒店有獨特的風情……我們乃從中挑選心之所向,因而有了一場旅程的構想。

然後,如果我們計劃成真,有幸成行,我們也通常帶了書本出發去旅行。

帶著書本去旅行,有時候是為了打發旅途中不可避免的「無聊時光」,譬如長程飛行時或困居車站時,手邊如果有一本不用大腦的通俗小說,時間會流動得更快一些。但這些是作為「伴侶」的書,就像「咖啡伴侶」(coffemate)一樣,本身並不成就一場旅行。另外有一些書則「任重道遠」,因為它們要負起「指導」旅行的責任,它們提供信息與建議,供你檢索與參考,它們是所謂的「導遊書」,也就是特殊的書本類型:「旅行指南」(travel guide)。

我們旅行總是帶著一本或幾本旅行指南,雖然不限是哪一種形式或體例,總之,旅行中有一些書是預備用來「驗證」或「兌現」之用。它將是我說的與「真實世界」相遇的書,也就是描述的世界與真實的世界要面對面的時刻。

這些兌現時刻,決定了你將「由書所成」還是「為書所毀」,決定了你對「真實世界」的適應程度,決定了你旅行歷程的幸福與否……

旅行時隨身必備的「旅行指南」,並不一定每次都安全護送你抵達彼岸。

有一次,在瑞士旅行來到因特拉肯(Interlaken)時,我被隨身攜帶的旅行指南書中的一段話吸引著了,它說:「全瑞士最美麗的景致出現在少女峰區域,人們的注意力太常聚集在當中的三個巨峰:少女峰(Jungfrau,4158米)、僧侶峰(Monch,4099米)和艾格峰(Eiger,3970米),但閃閃發光的皓首雪峰只是一半的真相,鄰近山丘與溪谷以綠色、棕色、金色交織而成的景色其實更為美麗……」

我讀到這段話停了一下,因為我讀到的「言外之意」是,只知道遊覽少女峰的旅客並非真的「行家」,懂得在「鄰近山丘與溪谷」尋求旅遊目的地的人才真正懂得這個區域的隱藏之美。怎麼辦?照這樣說,我也即將變成一個「外行人」,因為我雖然此行並無計劃,但前一天從瑞士、意大利邊境的盧加諾(Lugano)湖畔來到此地,本來正是為了搭乘登山火車上少女峰,現在我可躊躇了。

我趕緊在書中繼續尋找「鄰近山丘與溪谷」的資料,發現了一段語焉不詳的話,它說:「在那裡可以搭乘齒軌火車(cog- wheel train)直上標高2001米的施尼格普拉特(Schynige Platte),此處景觀開闊,是遠眺三高峰最佳觀賞點,並有一所種植五百多種花草的高地植物園(門票三瑞士法郎)。在這樣的高度,許多花卉都到六月、七月才開始盛開。有一條絕佳的健行路線可從此出發,前往弗爾峰(Faulhorn,標高2681米),再經巴哈湖(景色如畫,許多旅行畫片以它為景),最後可達菲斯特(First),單程健行約需六小時,菲斯特山區有纜車可直抵山下的格林德(Grindel),並有路線巴士接往格林德瓦森林(Grindelwald)……」

雖然線索不多,但我已經相信這是比直上少女峰更有意思的旅程,六小時腳程聽起來對我也還游刃有餘,花一天時間爬山走路也比較像是來到這個「千山之國」該做的事,我當下就做了決定。

我把大背包寄存在因特拉肯火車站的Locker裡,掮上一個能收納過夜所需的中型背包,興致勃勃地向施尼格普拉特出發。搭上齒軌式登山火車,火車咬著齒軌,爬上坡度陡峭的山路,木製的車廂嘎嘎作響,經驗頗為有趣。抵達施尼格普拉特時,時間還早,才八點鐘,我與同伴先去參觀高山植物園。不知是時間的緣故,還是其他原因,園內人蹤罕見,我們兩個人東逛西看,只見花草鳥獸,不曾遇到其他遊客,連管理工作人員也渺無所睹。

出園之後,我看時間不到九點,心想六小時的健行時間綽綽有餘,如果我們腳程正常,應該在下午三點不到即可抵達纜車所在地,也許傍晚以前我就有機會到達格林德瓦森林,再來尋覓住宿之處應該不難。我們追隨山上的指標由西向東行,看見也有不少人前來健行,健行者兵分二路,一部分人向山下走去,大概他們的路程是走回火車起點,一程坐火車,一程走路,有人由上而下,有人由下而上,這裡空氣新鮮,景色怡人,在此地健行顯然是很好的休閒活動。

另外一些健行者則往東出發,看來方向與我們相同,或許也是同條路徑的伴侶,這樣就更令人放心了。走了一小段路,木製指示牌消失了,路標就直接用油彩寫在石塊上,路也變狹窄了,健行者慢慢自然形成一列單人的蜿蜒曲線。這時一位高大健碩的女子靠過來,微笑問道:「Guten Morgen(早安),你們往哪裡去?」

我連忙答禮:「Guten Morgen,我們要健行,預備走到菲斯特。」

這位友善的婦人從頭到腳把我打量了一下,遲疑一會兒,欲言又止,她揮揮手上成雙的登山手杖:「你需要手杖嗎?我可以給你一根。」

我說:「非常多謝,但我想我這樣可以的。」

她看了一下我的同伴:「也許你的夫人需要一根手杖。」

我說:「她和我一樣,很會走路,謝謝你的好意,真的。」

這位臉部線條剛毅、戴著運動墨鏡的高大金髮女子拘謹禮貌地點點頭,揮揮手向我們告別,轉身離去,她健步如飛,不多時,她已經離我們有好一段距離了。

我遠眺她的背影,心裡覺得不祥,因著她的提醒,我才注意到其他健行者的穿著與裝備都與我們不同。拿這位女士來說吧,她頭上戴著毛線帽,臉上戴著防紫外線墨鏡,身上穿著雪衣夾克,腳上穿著厚重的登山靴,手上還拿著一副登山手杖,杖尖還有一個圓圈圈,如果沒有認錯,我在書上看過這種手杖,它是雪地登山用的裝備。但現在是盛夏的七月天呀,我們不是只要在山上「走一走」(take a hike)嗎?

我看看我自己,上身一件馬球衫,下身一件牛仔褲,腳上踏著休閒型皮鞋(旅行之際有時在城市,有時在鄉間,有些場合輕鬆,偶爾也有略為正式的場合,如果不想帶兩雙鞋,一雙可以混充正式的休閒鞋是很好的選擇),背上有個行動時略嫌太大的軟背包,我的服裝讓我看起來比較像是在城中遊覽的觀光客,作為登山客就有點遜了。但人在路途,總不可能樣樣如意呀!

那些裝備齊全的健行客已經走遠,我們已經落單。這倒也讓我省去憂愁。事實上,這條路很快就走到山脊稜線上,右邊遠方就是少女峰等三巨峰的連峰全景,山頭覆蓋著皚皚白雪,氣象開闊,雄偉壯麗。左邊遠處是不知名的山峰,山勢較矮,但山形嫵媚,一片翠綠,也是賞心悅目。山路兩旁,儘是碎石,碎石中有雜草與白色小花破土而出,緊貼地面,不畏山風。兩側往下陡坡之處,綠草連綿,間或有棕紅色或黑白相間的牛只在綠茵中吃草,它們脖子掛著巨大的牛鈴,移動時鈴聲清脆,悅耳動聽。

這時候,輕風徐來,略帶涼意,鼻腔中都是草香,覺得彷彿身在仙境。或者不是仙境?我又沒去過仙境,不知仙境是什麼模樣。但此情此景,至少說身在「風景卡片」中絕無疑問。所以,一刻鐘之前,一位陌生女子捎來的奇怪問候,已經被我忘在腦後。

一面走在高山上,一面看著遍山漫野愈來愈多的綠草地與小白花,心情十分舒暢。這時候我突然想起來,這些到處可見的小白花,不就是德奧民謠裡的edelweiss嗎?edelweiss這種菊科的薄雪草,遍生於阿爾卑斯山區的岩石間,此刻我們正在阿爾卑斯山區,行走在小白花的故鄉,而小白花未曾預告,一下子就滿坑滿谷地冒出來,讓人毫無準備,也喜出望外。

我們走了約莫一個小時,本來還可以看見一些遠方前行的健行客身影,但現在我們轉進了一個感覺像山谷的地方,太陽一下子被高山陰影所遮,變得陰暗涼爽,也比較狹窄侷促,視線變得不開朗,也看不到其他人蹤了。

可是再一個轉彎,眼前出現的景觀可把我嚇傻了。我們大概是走到了山的背陽面,雖然已經是仲夏的七月,眼前出現的是一整片未融的雪坡,白花花覆蓋了山面與山路。走在前面的健行客此刻又能看見了,他們正走在雪坡上,山的坡度極陡峭,山路此刻只是雪地上一個個踩出來的腳印,健行客走在山坡上像是白色雪坡上一個個黑色剪影。那腳印踩出來的山路旁,是一路直下數百米的山谷,最底下則是淅瀝聲響的溪澗,只要一個失足,你就要滾下幾百米,撞上各種巨石,最後則落入那些雪水融成的溪谷之中……

面對右有雪坡,左有落崖的羊腸雪徑,我看著自己空空的雙手,以及腳下的平底皮鞋,躊躇再三,不知該不該落腳。此刻突然想起剛才游完高山植物園後,火車站旁有家鞋店提供租鞋服務,那是登雪山的專用靴鞋,靴底有固定釘的那種,而且強調可以在此地租,在下一站還,你無需回頭,現在我可終於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但千金難買早知道,此刻回頭到出發點又要一個鐘頭,來回兩小時,我的六小時健行不就要變成八小時了嗎?眼前這條路看來雖然驚險,但未融的雪地僅限於山的背陽面,也許就是這麼一兩處,既然乘興而來,何不就隨興而為呢?何況導遊書上說得一派輕鬆,應該不是什麼真正困難的路線吧?想到這裡,精神與勇氣都恢復了,就決定上路了。

陡坡雪地上的「路」,就是一個一個的「腳印」踩出來的凹陷。我小心翼翼把鞋底印在「前人的腳印」上,走了兩步,發現很困難,因為那雪早已踩成冰塊,又硬又滑,只要腳底一滑,我就得滾下那幾百米的深淵了。我改變策略,面向山壁,把手扶在雪坡上,積雪時日已久,此刻也變成冰了,抓起來尖銳刺掌。但我們也顧不得這許多。雙手緊抓雪壁,兩腳戰戰兢兢,一步「一腳印」,試著穿越這條攔著山腰的雪路。

途中有幾次感覺到腳底打滑,一顆心像要從口中跳出來,但幸好另一腳是踩穩的,手上也傳來抓緊雪地的刺痛,總算一步一步,有驚無險地穿越了一片山坡。當我們走完雪路,重新回到碎石與草地的路上,我覺得自己緊繃的身心都鬆弛了下來,回頭再看那一片陡峭的雪壁,驚心動魄,簡直不敢相信真的已經渡過了這一關。

往前看,前方我們已經完全看不到任何健行客的身影,視野又變得開闊,只見遠方的連綿山峰,棕灰的地面和散落其間的綠意與小白花,心情重新又感到快慰愜意,忍不住想吹口哨。

約莫又走了半小時的稜線,我們又走進一片涼蔭處,山路似乎又下坡轉進一個山谷,再一個轉彎,我們又傻了,一整片比剛才更大、更陡峭的雪壁出現在眼前。我們再度走到了山的背面,另一大塊未融的雪坡擋住我們的去路,雪壁仍然是有路的,也就是那沿著雪壁腰上刻出來的一個個「腳印」。我們到底是走,還是不走?

不走的話,我們就要回頭,就算放棄,也要再走將近兩個鐘頭,才能重新乘坐齒軌火車下山,更重要的是,你還是得穿越好不容易才通過的第一片雪壁回去,那片雪壁有比眼前這一片雪壁容易嗎?這一片雪壁帶你「走向」目標,另一片雪壁帶你「放棄」目標,我應該走哪一片雪壁?

我和同伴商量,她聳聳肩說:「都已經走到這裡了。」說的也是,我們已經走了兩個多鐘頭,如果「照書本上說的」,我們應該只剩三個半小時路程,就算前方還有兩片雪壁,咬一咬牙,也就撐過去了,不是嗎?

我們再度走上雪壁,手腳並用,又爬又走,走在驚心動魄的硬滑冰地上。沒有穿戴手套的雙手,已經因為抓著雪壁而多處割傷了,現在手心隱隱作痛。但我心中仍有不真實的感覺,此刻是七月的盛夏,我的頭上因為日曬而冒著汗,我的手掌卻有凍傷之虞,而踩在冰壁的休閒鞋擋住足底傳來的寒意,這究竟是什麼樣的一種情況?

用了也許是半小時,但感覺像一世紀一樣長,我們又越過了這片雪壁,吁噓了一口氣,一面暗稱僥倖,再度走在景觀美得不似人間的壯麗山景,清風徐來,空氣中充滿香氣,心情也跟著又愉悅起來。

好消息也不久長,再一個轉彎,第三片巨大的雪壁冒出眼前。我們對望了一眼,搖搖頭,但我們已別無選擇,也不用討論了,我率先又踏入冰壁上「前人的腳印」,我們已經不是「健行」,而是「爬行」,手掌心傷痕纍纍,手背上卻被曬得發紅髮燙。已經爬過兩片雪壁,卻也無法降低心中的恐懼,每當向下看著腳下幾百米的溪谷,聽到轟隆隆的溪流聲,還是忍不住一陣腳軟,手上冰雪抓得就更緊了。

再度越過雪壁,回到正常山路上,我們已經不再抱持「這是最後一片雪壁」的虛幻期望,我們傾向於相信,前方還有更多更大的冰壁正在等著我們。我們趁著走在尋常山路,看到坡地上有放牧的牛只,走下坡地想找一點人蹤求助,但我們看不到半個人影。在一個廢棄的牛棚,我們拆下幾片木頭,看看能不能充當登山手杖來用。果然,走沒多久,我們再度面對一片雪壁,我們試著使用新來的登山手杖,雖然形狀不對且不容易趁手,但終究多了一個支撐,平衡感好得多,我們也就信心大增了。

幾乎轉一個彎,就出現一片雪壁,愈來愈頻繁,我也數不清我們到底走了幾片雪壁。我開始感到飢腸轆轆,看看表,此時已是下午一點多,我們已經走了四個多鐘頭,也難怪餓了。我翻找背包,沒看見半點零食,只找到一罐前一天在路上購買未喝的啤酒。越過一片雪壁後,我把它放進冰壁裡冰一冰,坐在路邊石塊上就分著把它喝了,權充一個簡單的午餐。

吃完克難午餐,精神恢復過來,我一面覺得自己有點可笑,一面也覺得這是人生不可預料的奇遇之一,何不苦中作樂呢?我們再度抖擻精神,大步向前走了。

沒有再走太久,就在我們穿越另一片雪壁之後,我們走進一個幾乎全被積雪淹沒的山谷,遠遠看到有民房,心裡不覺一振,不由加快腳步,內心一面揣摩,這究竟是哪裡?猛然想起書上說的,在健行路線上,有一處賣咖啡和香腸的所在,雖然簡陋,卻是登山者休憩補給的好去處,也因為這段話,讓我覺得準備糧食並無必要。想到有熱騰騰的咖啡可以充補,心裡更加興奮期待起來。

但走得愈近,愈覺心疑,因為看不出一點人氣。走近看清了,一間小木屋被積雪掩蓋,屋外有一些不辨形體的木桌木椅,的確「曾經」是個營業的咖啡店。但看這副積雪深埋的模樣,不營業應該已經很久了,書上的數據顯然是過時了。

熱騰騰咖啡的盼望落空後,我有點感到洩氣,也覺得有點累了,我們撥開木桌椅的積雪,先就坐下來休息。但我有點納悶,我們已經走了五個小時,這個地點究竟是哪裡,離我們要去的地方還有多遠呢?

突然間,遠方傳來一陣笑聲喧嘩,我抬頭看見雪路上走來三個人影,他們一面喧鬧,一面也看見我們,揮手向我們打招呼。這倒是第一次我在這個路線見到對面有人走來,如果此地離纜車不遠,他們可能只是上山走走,隨即原路下山,但也意味著路途不遠了。

等人走近,發現他們是三個衣著簡便的年輕人,身著T恤、牛仔褲,腳踩球鞋,手上也沒登山手杖之類的東西,和我們一樣,他們是一隊訊息不足、裝備完全不對的健行客。

「Hi,there,你們是從施尼格普拉特來的嗎?」為首的一位年輕人問道。

「是呀!」我說。

「還有多遠?」

「我們走了五個鐘頭。」我說。

三位年輕人抱著頭發出慘叫。但我有同樣的疑問,我問:「從這裡到纜車有多遠?」

「我們走了四個鐘頭……」

「嗄——!」聽到三位年輕人說離纜車還有四個鐘頭,現在輪到我抱頭發出慘叫。他們面色不安,繼續探問:「前面的路和我們來的地方一樣恐怖嗎?」

「我不知道你們那邊什麼樣子,但我們來的路上是夠恐怖了。」我一面比手畫腳把我來時的冰天雪壁描述了一下,為首那位年輕人蒼白著臉,回頭以詢問的眼神看著他的同伴:「我們要回頭嗎?」

另外兩位穿T恤的年輕人立刻發出淒號,好像天塌下來一樣:「No!!!」

為首的年輕人乞求援助地看著我:「How about you,Sir?」

「我也絕不回頭。」我一面站起身:「而且我覺得我們應該立刻就動身,免得天黑了還在山上。」

我們互相祝福對方幸運,動身前往不可知的前程。

我再度走到雪地上,新的路段不是一整片高懸的雪壁,而是一個積雪盈尺的山谷。我們的每一步都要踩進鬆軟不一的雪地,有人走過留下腳印的較硬,無人走過的較軟,一部分雪地也在融化中,濕軟的雪泥中偶爾還冒出堅韌的雜草。我們發現踩在雜草上比較不容易滑動,而手上那兩片木板也對平衡有很大幫助,走起來比前段快多了。

但四小時才走到纜車這句話糾纏著我,我感到恐懼。此刻已經是下午兩點多,如果真的再要四個鐘頭,我們抵達纜車站已經是六點以後,而纜車的末班車是四點五十分,意味著我們要自己走下山,那可能又要一個多小時,到了山下天已經黑了,更糟的是巴士也沒有了,前往格林德瓦森林的計劃又要如何進行?

我們加快腳下的速度,走完雪谷,又看見一大片雪壁,好像一連串的路線都走在山的背陽面,不知何時才能重見陽光與草地。越過兩三片雪壁之後,雖然還是積雪處處,但我感覺路線綠意又多起來,慢慢連雪壁也不覺得太恐怖,可能是比較適應了。

我和同伴不再像剛出發時那樣一路上有說有笑,我們各自悶著頭走路,愈走愈快,只希望那三位年輕人的情報有誤,我們還有希望可以趕上末班纜車。

一面快走,我內心一面也有點抱怨起那一本一路伴隨我的旅遊指南書來。為什麼沒有絲毫線索提到夏天可能仍有積雪?為什麼也沒有提醒讀者,這不是一般的健行路線,你需要一點雪地的裝備?

山路轉了一個彎又一個彎,每過一轉彎,就再出現一片雪壁,偶爾也出現有雪谷路段,我們也麻痺了,看到雪壁就爬過去,看見雪谷就踩過去,不再多想。最後我甚至對自己腳下的Camper休閒鞋感到驚奇,覺得它的表現太神奇了,我已經在雪地和山路裡走了七個小時,這雙城市裡的休閒鞋竟然還沒有一點變形或滲水的跡象。

走著走著,山路和雪地還是綿延不絕,放眼望去,群山層層相迭,不知所終,而我腕上的表已經顯示五點,代表著末班纜車已經開走,我內心忍不住歎了一口氣,腳下也進一步加快步伐。

大約是在五點二十分,我們終於看見纜車站的蹤影。走近看時,已經空蕩蕩無一人影。纜車站旁有小路下山,看來也是積滿白雪,旁邊還有許多湍湍小溪流,發出琤之聲,可見積雪是在融解之中。

我們走在雪地上,積雪和雜草、爛泥混在一起,我的鞋子再也無法保持乾燥,雪水從鞋子上方流入鞋中,襪子濕了,腳底覺得又冷又難受。開始走的時候還覺得路途清楚,但再走下去,發現山路愈來愈陡,腳下很難平衡,我走得又急,有好幾次就滑倒在地。在其中一次滑倒時,我重重摔在雪地上,一時竟然停不住,一路往山下滑去,我用手上的木板充作煞車,才減緩了速度。但卻在這一摔裡領悟了某種訣竅,我發現可以坐在雪地上,用「滑溜梯」的方法向下急降,並用手上的木板來控制方向並煞車。

我和同伴立刻改採這個方法,在較陡的坡段,用坐位滑溜的方式前進,來到坡地較緩處,我們再站起來步行。這個方式速度很快,前進也很順利,至於牛仔褲完全濕透,屁股碰撞石塊疼痛不堪,也顧不得了。

且滑且走,不多久,坡度愈來愈緩,雪地也面積變小,水聲愈來愈大,處處有湍流,草地又開始大片大片地出現。不知何時,我發現我們已經完全走回到平地上,處處有流水綠地,偶爾看見牛只,又是一番田園景象。我猜想我們的噩夢已經過去,我們應該是回到「人間」了。

我想我們已經來到格林德,只是還未見村莊和人蹤。很奇怪的,坡地和緩了,心情也和緩了,在山上還一直擔憂著無巴士可乘,此刻我也不感到害怕,反倒相信「船到橋頭自然直」了。

我們像散步一樣,依依不捨地丟掉手上的木杖,走在風景如畫的田園裡,山路不知何時已轉成鋪裝路面,到處流竄的湍流也已經變成溝圳,田園已不再是純粹的自然景觀,我們感覺到人工介入的痕跡,我們已經回到「文明世界」了。

既然有「文明」,應該就有人蹤,很快的,我們開始看見農舍,看見道路,更遠遠看見一棟大房子,那有可能是某種「營業」的所在。靠近時,果然看見一家正在收拾打烊的咖啡店兼賣店,一位老太太正在門口清掃整理,在她身旁就是巴士的站牌。

「Hi,Good evening!」我趨前和老太太打招呼,她抬起頭充滿興味地看著一身狼狽的我們。我指著站牌問:「還有往格林德瓦森林的巴士嗎?」

老太太用灰藍色的眼睛瞅著我,似笑非笑地說:「最後一班車一個鐘頭前已經走了。」

「這附近有任何地方可以住宿嗎?」

「最近的地方就是格林德瓦森林。」

「那怎麼辦?我有任何方式可以找到車嗎?」

「我幫你到停車場看看。」說完之後,她轉身走到房子後方,一會兒又走回來說:「停車場裡還有一輛車,他們可以載你一程。」

我們走到停車場,一位頭略微禿的年輕男子正在清洗一雙沾滿泥濘的鞋子,他的車子停在一旁,車門開著,一位金髮女子正在整理她的頭髮。我走過去和他們打招呼:「你可以載我到格林德瓦森林?」

男子頭也沒抬,說:「是呀!我順路的。」他又問:「你們是從纜車站下來?我們剛才也才走下來。」跟著又指了指那雙滿是泥濘的球鞋。

我說:「我們是今天早上從施尼格普拉特走過來的。」

男子一面把鞋子放進車內,一面吹了一聲口哨,好像對這個回答感到驚訝,但他只說:「進來吧,我們可以走了。」

好心的一對年輕男女願意載我們一程,我們鬆了一口氣坐進車內,這才看清楚我們一身的狼狽。我的休閒鞋和襪子已經完全濕透,牛仔褲也完全濕了,身上處處沾染了泥漬,我背上的背包也在滑下雪坡時弄濕了,汗水流在我們的額頭上,頭髮全部糾結成一團,我們的確像是歷劫歸來的倖存者。

車上兩位男女講著法文,我搭訕地問他們的來處,男子回答是日內瓦湖畔的洛桑(Lausanne),也是出來旅行的,大家因此聊起分別去了哪些地方。不過車程不遠,對話無多,很快地我們就抵達格林德瓦森林的火車站,男子很客氣地問我:「把你們在車站放下可以嗎?或者你希望我載你們去其他地方?」

「車站就可以了,非常非常感激。」

下了車,與好心車主告別之後,我發現自己兩腿酸痛沉重,舉步維艱,我已經沒有力氣再走進站前的遊客服務中心去尋找住宿資料。我把手一指,指著眼前看見的一家最大最近的旅館,說:「就去那家吧。」

那是一家花園盛開、窗明几淨、充滿度假氣氛的木造旅館,走進大廳,穿著瑞士傳統服裝、站在櫃檯服務的小姐露出潔白如編貝的牙齒說:「一般的客房已經滿了,我們只剩一間眺望山景的套房,價錢是395瑞士法郎,含早餐,可以嗎?」

我已經失去換算貨幣的能力,也沒有再探問另一個房間或另一家旅館的力氣,此刻我對任何建議都會回答:「Excellent,I will take it.」

走進房間,我已經精疲力盡。鄉村風的房間極其奢華舒適,各種木製傢俱搭配著大量的鮮花植物,還有一個寬大的陽台,擺著桌子和躺椅,從另一個角度面對少女峰的連綿高山,距離較近,山勢看來更為雄偉。最誘人的是那張鋪著碎花床單的舒適木床,但我知道我不能靠近床,我一定會爬不起來。因此我們先梳洗了一番,決定在旅館先好好吃一頓晚餐。

泡在熱水浴缸裡,我開始清楚地感覺到身上每一個地方的疼痛。手掌被冰雪刮傷多處,手背因為未塗防曬油而曬傷,腿部和臀部因為滑下雪坡而處處瘀青,大腿小腿則因為不斷上下坡而酸痛不堪……梳洗完之後,我又發現另一個問題,我根本沒有衣服可以進入正式餐廳,我身上換下來的髒破衣服是我僅有的外出服,背包裡放的只是過夜用換洗衣物和睡衣。而在辦住房手續時,我看到餐廳裡全是穿著正式服裝的紳士與淑女。

但我們也顧不了這麼多,我上身是另一件休閒服,下身只有半短的睡褲,鞋子已經全濕了;同伴比我稍好,但也絕不是適合晚宴的模樣。餐廳一半在花園裡,我們要了一個戶外的座位,兩個野蠻人坐在衣冠楚楚的瑞士高雅人士當中。所幸大家好像也見怪不怪,沒什麼人多看我們一眼。我們點了羊肉、魚,還叫了一瓶白酒;此時星光下用餐的氣氛特別悠然,食物也顯得特別美味,唯一的困難是自助式的色拉吧,每次要站起來拿餐的時候,全身各處的疼痛就會提醒我,我才剛從一場災難歷劫歸來……

當晚也是人生少有的深沉睡眠,無夢無擾,「一夜黑甜」,醒來仿如隔了一世。清晨時分,我全身仍舊酸疼,但精神抖擻,坐在陽台的鐵桌上看書寫稿,桌上一杯剛煮好的咖啡,巍巍的少女峰近在眼前,我時時停下來注視著美麗的山景,享受一下什麼也不做的悠閒,心中突然若有所悟,我告訴自己,你已經不再年輕,下次遇見山的時候,不妨在山下遠眺就好,不一定非要爬上去不可……

這個意外反而成了這次旅行最難忘的經驗,我記住了我在陽台上的「頓悟」,卻忘了一本旅行指南差點讓我命喪異鄉的危險。直到很多年後的有一天,報紙上說有一位澳洲青年來台灣自助旅行失了蹤,他的父親追來尋找,從青年的旅行計劃和他生前行蹤分析,他可能使用某一本旅遊指南,試著要走台灣中央山脈的一條古道,但那條古道荒廢已久,書中卻還畫出可以行走的地圖。山友救災團體組隊協同父親上山搜索,在山中找到青年的登山背包,部分衣物,那本誤導青年上山的旅遊指南也還在包中,書上還有青年在古道數據上畫線的痕跡,但這位年輕人是再也沒有回來了……

順便一提,這位澳洲青年用的旅遊指南和我用的是同一個系列。

所以我說,盡信書不如無書,你旅行時隨身攜帶的旅行指南,不一定每次都安全護送你抵達彼岸,有時候還把你送進死亡或災難。

但我們又有什麼選擇?這不就是書本的力量,我們因為讀書而觸動某一場旅行的動機,我們也因為讀書而規劃了某條合情入理的或曲折詭異的旅行路線;我們更選擇了書本(在這裡是旅遊指南)作為行動時的錦囊,一舉一動都向它探問,並且乖乖地遵從它的各種建議。

這也還不是終點,我們的閱讀並不因為旅程結束而終止。事實上,我們還可能繼續閱讀,也繼續閱讀和我們旅行地相關的書,或者說,我們對我們去過的地方可能閱讀興趣還會增加許多,因為我們對它有了某種親密的理解,也在親身接觸中建立起《小王子》裡狐狸說的那種「馴養關係」……

甚至我可以大膽地宣稱,關於旅行地的閱讀,我們是從旅行結束後才真正開始的。在旅行之前,我們對旅行地的閱讀是一種「想像」;在旅行之際,我們對旅行的閱讀則是一種「摸象」;只有在旅行完成之後,或者「一再完成」之後,才是我們真正對旅行地瞭解的開始。

去過托斯卡納之後,再讀《托斯卡納艷陽下》我會有不同的理解,我不再只瞭解字面,我還瞭解氛圍,我甚至知道如何認同她的感受。去過羅馬之後,當我再讀到有人說:「問起羅馬司機哪一家餐廳的麵食最好,每位司機都有他們獨到的名單和見解,但是最好的麵食恰巧是他媽媽的秘方。」你會忍不住露出會心微笑,你不是讀懂文本,你是「經歷」了文本。

我曾經在日本深山旅行,目睹深山旅館的工作人員背負重擔,把所需的物資補給(包括當日報紙、換洗床單以及晚餐所需的生魚片等)靠人力一點一滴背負進去,敬業精神令人印象深刻。多年之後,日本電視上介紹到這家秘境旅館,並且介紹工作人員背上的背包,說他們在崎嶇的山路上行走,每日背負的重量是「三十到四十公斤」,節目上負責大驚小怪的外景主持人忍不住掩口驚呼。我瞥見電視上這短暫的一景,瞥見工作人員熟悉的身影,我內心卻有更深沉的感受,這不再只是電視採集的奇風異聞,我知道我識得他,也略識一點他所在的世界。

不管是哪一種「閱讀」,總是在旅行完成之後才開始。

我來過,我看過,我瞭解……

[1] 1磅=0.4536千克。——編者注,下同。

[2] 1英吋=2.54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