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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直成性的陸丹林

陸丹林在南社中,秉性是較率直的。我在《南社叢談》中,曾為他撰一小傳,當時匆促為之,頗多遺漏,茲在這兒補記一些,以資談助。

他參加南社,在我之前。他曾向柳亞子提議,把南社的種種,編寫一部史料性質的書冊,可是亞子認為社事太繁瑣,成員太龐雜,不容易搞。願把所有的資料和圖片,供給丹林,請丹林一揮椽筆。可是丹林卻謹謝不敏,默爾而息,實則他對於社事和社友是相當熟悉,當時他沒有爭取撰寫,是很可惜的。

他是廣東三水人,旅滬數十年,還是鄉音末改。記得冒鶴亭前輩,生於廣東,因名廣生,某年粵省修志,請鶴亭參加輯政。這時鶴亭誤以為丹林已作古,把他列入儒林中。丹林知之,引為生入儒林傳,這是破例的光榮。他叩門往謝,鶴亭向之道歉,遂為訂交之始。

丹林一目失明,裝一瓷目,宛然天成,人罕知之。他一足微蹇,我問了他,才知他早年遇盜時因奮勇抵抗,被盜槍擊中踝,幸未喪生,但影響步履罷了。

他喜搜羅書畫,有出於遺老的,也有出於革命人士的,遺老和革命人士,截然兩個階級,是處於敵對地位,他卻從藝術角度來看,無分軒輊。在民初,順德有位書畫家溫其球,丹林慕其名,便托同社蔡哲夫代求一畫,溫慨然為繪紅樹室圖,丹林從此以紅樹室為其齋名。此後又請人為繪紅樹叢中自在身圖,又因紅樹而衍為楓園,別有楓園讀史圖、楓園憶鳳圖,題詠紛紛,蔚為大觀。他又喜搜羅印章,宜興儲南強得一明人所刻的瓷印,恰為「丹林」二字,即寄贈丹林,他大為得意。又紅樹室印,有吳樸堂簡琴齋、楊千里、王個簃、鄧糞翁、朱其石刻的,其石所刻,且有好多字的邊款,如云:「人是丹林室紅樹,為冒鶴亭題紅樹室圖句,丹林吾兄屬刻,庚子秋日,朱其石並記。」又吳仲垌、顧青瑤、單孝天,李滌、馮康侯等,也都為之奏刀。他又自己試刻「自在長老」四字朱文印,頗饒古意,原來他的別署為「自在」。總之,他的名章和閒意,凡百餘方,最小者僅二分,出陳巨來手,最大者高四寸,出易大庵手。他於女子刻印,說顧青瑤勝於談月色,趙含英又勝過顧青瑤。(按柳亞子的「青兕」別署印,即顧青瑤刻)

丹林和張大千為莫逆交,藏大千畫一百多幅。有大千為書的六尺巨聯,句云:「無憂唯著述,有道即功勳。」集屈大均句,渾成自然,書法大氣磅礡,見者無不稱為大手筆。他又有大千所繪六尺巨幅的荷花,中華書局印《張大千畫集》,收入集中,丹林為該集撰一白話長序,時為抗戰勝利後。

他編輯的刊物,有好多種,《中國美術年鑒》,他是編審委員會的編審委員。若干年前,香港把這書翻印一下,稱之為《中國現代藝術家像傳》,竟列丹林為主編,實則主編為王扆昌,非陸丹林。他主編的有《人之初》,那是呂白華助他編的。有《逸經》,那是和簡又文(號大華烈士)、謝興堯合編的,他所徵求到的稿件,一經發表,便將該稿複印一二十份,寄給作者,俾作者保存。續有所作,即續為複印,積多了裝訂一下,儼然為一單行本。這個辦法很博得作者的歡迎。他首先獲得瞿秋白的《多餘的話》,載該刊上,頓增銷數。共出三十六期,第三十七期已見到校樣,因抗戰軍興,沒有刊行,所以他所藏,比外間多一冊,引為珍稀之品。《逸經》停刊,不久,丹林赴香港,繼輯《大風》。這時郁達夫和王映霞鬧離婚,郁作了《毀家詩紀》,每詩附有註釋。登載於《大風》。王映霞以詆語太多,很不甘服,也如法炮製,做了許多詩,附著註釋,反唇相譏,交給丹林。丹林登載了詩,註釋卻被刪除,王對此認為不公允,頗有意見。丹林編《道路月刊》,為時最久。它是上海道路協會發行的,隔鄰恰為滬市公用局局長徐佩璜的私邸,私邸沒有電話,徐以局長身份,經常到協會借打。一次適被丹林遇見,徐也不打招呼,傲然撥機,丹林立即面斥,徐忿然作色,訴諸市長吳鐵城,吳謂「借打電話,擾人辦公,確不合理」。從此徐自裝電話,不再借打。

丹林為人剛直,是他的一貫作風。有一次,舊王孫溥心畬(儒),假上海南京西路康樂酒家(即美術館的前身)舉行書畫展,事前宴客,我和丹林同席。這天來客很多,那愛儷園的姬覺彌(姬氏得猶太巨商哈同、羅迦陵夫婦的信任,主管愛儷園。交識遺老,附庸風雅,遂為社會知名人士。)也在被邀之列。姬很高興,持杯向各席敬酒,當然大家起立,共乾一杯。既而持杯來到我席,丹林瞧不起姬氏,非但不起立為酬,並斥姬氏:「我不認識你,幹什麼杯!」姬氏討著沒趣,退席而去。又有一次,某舉行畫虎展。某庸才自誇,所作既乏負隅出柙之勢,亦無嘯谷震林之風,形和神兩不具備,丹林鄙之。這時丹林適主某報筆政,某投寄一宣傳稿,請丹林發表,丹林為之刪易,且把「虎展」改為「貓展」,某為之啼笑皆非。又杭州有碧峰居士其人,辦一書畫社,為客代求當代名家書畫,自詡任何不易求得的書畫家作品,該社均能輾轉請托,如願以償。實則該社雇得平素默默無聞的書畫和篆刻作手,摹仿偽造,借此騙取潤資罷了。這事給丹林知道了,他故意開一書畫家名單,其中有健在的,也有已逝世的,假說受南洋華僑所托,按這名單,每人作一直幅,並附尺寸,寄給該社,詢問能否辦到?那位居士認為這是一注大宗收入,完全包辦下來。丹林得此回信,在報上登一文章,帶著譏諷說:「某社不惜人力物力,為愛好書畫者服務,不僅能求當代名家的縑幅,並在天之靈,在地之魄,亦得通其聲氣,以應所求,為曠古所未有,敬告海內大雅,如此良機,幸弗坐失……」不久,該社也就自動停業。又某出版社刊有涉及鄒容烈士一書,乃柬邀諸同文舉行座談會,每人各贈該書,請提意見,大家都認為內容豐富,史料性強,以及其他種種諛辭。丹林突然發言:「這真是活見鬼,年月有極大出入,事實上生死倒置,刊物宜向讀者負責,豈容如此草率!」聞者為之愕然。主編在座,立即自我批評,謂:「我應當負失檢和疏忽之責。」某出版社以丹林耿直敢言,持論正確,遂聘之為顧問。又《永安月刊》,我為編委之一,力主多載掌故一類的作品。丹林寫了好多篇,我徵求李鴻章後人李伯琦撰寫晚清宮廷史跡,伯琦提到李鴻章,輒稱「先文忠公」,丹林不以為然,謂:「在此民國時代,不應當再見封建性的舊謚法。」

丹林在浩劫中受到衝擊,生活艱困,便預寫遺囑,略云:「人總是要去世的,自己做好身後的安排,那是必要的。我離世後,遺體送殯儀館,不要再換衣服,也不要整容,這是愚蠢的人所做的笨事,切勿盲從,否則是糟掉物料,對死者無補,對生者有損。遺體送到殯儀館,即行結賬,定於何時火葬,不必管它。這樣更加做得撇脫,省卻許多無聊瑣事。骨灰不要取回,交託殯儀館可了,因為它沒有一些用處,反成累贅的廢物。黑紗、紙花和其他形式的東西,和虛偽庸俗的陋習,都應該徹底掃除。即朋友也不須你們通知,我已預托一人代為函知一些朋輩了。我生平集藏的文物,早已星散,現在沒有什麼,只剩幾件破舊衣服,此外有一端硯,硯底刻有文字,可以留為紀念。至於所存的書,我在世時,還可以看看,其他可選擇一些,給大光存閱,因為他愛好史料的。我平日生活儉樸,量入為出,素不負債,近年經濟困難,百病叢生,才向友人挪借周轉,我在生時,應由我設法歸還,死後就不能清償了,朋友是會體諒的。本件分寫兩份,一交朱杏如、陸少蘭、陸大光收執,一交陸筱丹、余慧蒨、陸敬平、陸禹平收執。一九七二年三月五日。」這年七月三日,他便逝世。朱杏如是丹林的繼室,大光、少蘭,朱氏所出。筱丹是丹林前妻蘇燕翩所出。所謂留存的端硯,乃黃賓虹遺物。丹林逝世後,被抄之文物書籍大都發還,隨即平反。

丹林逝世後,香港某出版社,刊有《中國現代藝術家像傳》一書,煌然列陸丹林主編。實則此書乃一九四七年,王端(扆昌)所主編,丹林僅為編審委員之一。書名《中國美術年鑒》,是屠詩聘刊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