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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解決問題為導向的可能結論

我們經常遇到以下面這種形式提出的問題:

這樣的問題自然引出二分式思維。但是,用這種方式提出的問題常常掩蓋了一個更廣層次的問題,「我們應該怎樣處理乙問題?」(常常是一些棘手的問題。)用後面這種方式重新表述問題就讓我們創造出特定形式的多種結論:從理由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這樣創造出多種解決方法大大增加了我們思維的靈活性。

讓我們查看下面這篇文章,展示一下創造多種解決方法作為可能的結論的重要性。

我們要不要關閉市中心地區的酒吧?答案必然是一句振聾發聵的「要!」自從這些酒吧開業以來,已經有十幾個年輕的大學生深受酒精中毒的折磨了。

一旦我們把問題變成「我們應該採取什麼方法來解決一部分大學生深受酒精中毒折磨」這個問題,很多可能的解決方法就湧上我們的腦海,這些解決方法有助於我們形成對這個問題的結論。例如,我們可能得出這個結論:「不,我們不需要關閉市中心的酒吧,相反,我們應該嚴格執行飲酒年齡的限制,對賣酒精飲料給未成年人的酒吧施加罰款。」

當一個規定性論證中的理由是在表達實際存在的問題時,尋找這個問題不同的解決方法就是這個論證可能得出的結論。

辨認備選結論的一些提示

(1)努力找出從理由當中可以推導出的盡可能多的結論。

(2)使用條件句來限定備選的結論。

(3)重新將論題表述為「我們該怎樣來處理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