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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捉摸不透的多義詞

我們所使用的語言極為複雜。如果每個詞都只有一種潛在的含義,而且大家都認同這個含義,那麼迅捷有效的交流就更有可能實現。可惜的是,大多數詞語都有不止一種含義。

想一想「自由」、「淫穢」和「公平」這些詞的多重含義。這些詞的多重含義在判斷一個論證的價值大小時可能會帶來很大的問題。例如,如果有人指出某本雜誌根本就不該出版,因為它的內容很淫穢,只有在你瞭解了作者所指的「淫穢」這個詞的準確含義後,你才能對他的論證做出客觀評價。在這個簡短的論證中,結論和支撐的理由都很容易找到,但是推理過程的質量卻很難評判,因為「淫穢」這個詞的具體意思模糊不清。這裡我們提出一個警告:我們常常誤解所讀的文章或聽到的言論的意思,因為我們常常想當然地以為很多詞的意思都是顯而易見的。

我們在讀書或聽講的時候,一定要強迫自己去尋找那些意思不明確的詞或短語,否則你就會抓不住要領。我們說一個術語或詞組意思不明確,是指它的意思在我們所考察的論證的上下文語境裡讓人捉摸不透,我們需要有進一步的解釋才能判斷推理的過程是否恰當。

如果我們當中有人說話老是含糊其辭,這個人並不一定就做了什麼錯事或虧心事。事實上,很多文獻,如美國憲法,都是有意要顯得模稜兩可,這樣這份文獻才能與時俱進,其中的關鍵詞如「自由」、「攜帶武器」的不同含義才能適應不斷發展的現實需求。誠然,因為我們與人交流時主要依靠詞語來將自己的意思傳達給他人,所以意思表達不明確的情況也就在所難免。但是我們能夠而且應該避免的是在論證當中出現意思表達不明確的情況。如果有人想要說服我們相信某件事或者動手去做某件事,在我們認真考慮他的論證到底有多大價值之前,那個人首先就有責任澄清任何可能存在的歧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