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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理由謬誤百出

下面我們要帶你做一些練習,以便讓你發現更多常見的謬誤。在你遇到每個練習的時候,請試著去套一套這個謬誤,找一找我們前面提到的種種暗示。一旦你養成良好的鑒別謬誤習慣,你就能找到大多數謬誤了。下面的每個練習所展示的推理都含有這樣那樣的謬誤。我們先指出為什麼我們認為這個推理是荒謬的,然後給出謬誤的名稱和定義。

練習一

是時候讓大麻成為人們緩解慢性劇痛的一種手段了。當社會對一種毒品的藥用價值達成共識時,我們就同意使用這種毒品。而現在很顯然社會上已經達成了同意使用大麻的共識。最新的民意調查顯示,有73%的人認為醫用大麻應該得到允許。此外,加利福尼亞州艾滋病受害者治療協會(The California Association for the Treatment of AIDS Victims)也支持讓抽大麻成為艾滋病病人的一種治療選擇。

作為分析謬誤的第一步,讓我們先來整理一下這個論證的框架。結論:抽大麻應該成為一種醫療手段。

理由:(1)一旦對某些藥物的醫療價值達成共識,我們就應該審批通過,最近的調查顯示,大麻作為藥物用於治療的共識已經形成。

(2)加利福尼亞州的一個協會支持醫用大麻的使用。

首先,我們應該注意這兩個理由沒有一個指出醫用大麻的某個特定的好處,因此從一開始我們就應該小心防範。然後,我們進一步細細查看第一個理由的措辭,發現在關鍵詞的意義上出現偷梁換柱,這個偷換概念的做法欺騙了我們。「共識」這個詞的意思偷換得非常巧妙,貌似持論者作了一個相關的論證,實際上並非如此。藥物審批的共識通常意味著科研人員對於藥物的優點達成共識,這和民意測驗裡得來的美國民眾的一致意見相比是種非常不同的共識。因此這個理由根本說不通,我們應該拋棄它。

我們把這個推理中犯的錯誤叫做偷換概念謬誤[1](equivocation fallacy)。一旦你看到一個關鍵詞或短語在論證中不止一次出現,檢查一下看看其意思有沒有發生改變,如果意思發生改變,就要警惕偷換概念謬誤。那些高度含混的術語和詞組尤其是偷換概念的絕佳材料。

看看你能不能識別出下面這個爭論中出現的偷換概念。

朗妲:柯蒂斯真不是個男人。酒吧裡那個醉漢威脅說要揍他一頓,他嚇得屁滾尿流。

艾倫:他要不是男人,你又怎麼解釋他身上那些鼓鼓漲漲的二頭肌呢?

即使文章中巧妙地利用了「共識」這個詞,在醫用大麻的論證中,調查結論本身難道還不能證實其結論嗎?確實能,但只有我們接受其假設才行,也就是如果某個看法廣受歡迎,那這個看法就一定非常好,但這卻是個錯誤的假設。公眾常常並沒有對一個問題做出足夠的研究使他們能進行合乎邏輯的判斷。一定要當心那些訴諸普遍觀點或者流行看法的說理論證。我們把這種推理中的錯誤稱為訴諸公眾謬誤[2](appeal to popularity fallacy, Ad Populum)。

現在,讓我們仔細檢查一下作者的第二條理由。作者所做的假設是什麼?為了證明醫用大麻是可取的,他引用了可疑的權威——加利福尼亞州的一個協會。一個立場並不會因為權威的紛紛支持就光榮正確。判定這樣的推理有沒有關聯,最重要的是權威們據以做出判斷的那些證據。除非我們知道這些權威對這一論題擁有特別的專門知識,否則我們就要將這個理由視為謬誤。這種類型的謬誤叫做訴諸可疑權威謬誤[3](appeal to questionable authority fallacy)。

下面讓我們檢查一下和另一個論爭有關的一些論證:國會該不該批准聯邦政府資助的兒童發展項目為兒童提供日托護理中心服務?

練習二

我反對政府的兒童發展項目。第一,我感興趣的是保護祖國的兒童。社會規劃師和自以為是的鼓吹家常常會擾亂兒童生活的正常發展過程,將他們從母親和家人身邊奪走,使他們變成通用計劃的試驗品,這些計劃設計旨在20年裡讓這些孩子感到無比的幸福,我們就是要保護兒童不受這些計劃的干擾。兒童就應該和母親一起成長,而不是在一系列的臨時看護或護士的幫助下長大。現在爭論的問題是父母還該不該繼續有權利塑造子女的性格,或者擁有所有權力的國家該不該被賦予各種工具和技術來塑造其年輕人。

現在讓我們先整理一下這個論證的框架。

結論:政府的兒童發展項目是個錯誤。

理由:(1)兒童應該受到保護,不受社會規劃師和自以為是的鼓吹家的干擾,這些人會干擾到兒童生活的正常秩序,並將他們從家人那裡奪走。

(2)父母而不是國家才應該有權利塑造兒童的品格。

作為批判性思考問題的人,我們應尋找有關這一項目的具體事實。但是我們一個事實也找不到。這裡的理由充滿了未加定義的和充滿感情的一般概括。我們已經將這篇文章當中幾個此類詞彙標記了出來。這些詞語一般都會引發負面的情緒,這樣持論的人希望其讀者或聽眾將其與他所攻擊的立場聯繫起來。

作者在這裡玩了兩個常用的小伎倆。首先,他精心挑選詞彙來引發我們的情感共鳴,希望我們的情緒反應,會促使我們同意他的結論。當持論者激發人們的情緒反應,然後利用這個情緒反應讓人們同意其結論時,他們就犯了訴諸感情謬誤[4](appeal to emotion)。當這類情緒反應本不應該和結論的真偽發生關聯時,這個謬誤就會發生。這類謬誤特別常見的三個地方就是廣告、政治論辯和法庭論辯。這種謬誤的一種常見形式是惡語中傷(name-calling),屬於一種人身攻擊,主要通過引起人們不好的感情聯想的言辭來給人戴帽子,試圖詆毀別人。「自以為是的鼓吹家」這樣的詞就是惡語中傷的一個例子。

其次,作者樹立了一個靶子來加以攻擊,讓我們更容易站在他這邊,而這個靶子實際上根本不存在。他有意拓展對方的立場,使其達到易於攻擊的程度。這個例子裡的錯誤假設是:作者所攻擊的立場和立法中實際呈現出來的立場相同。兒童在一些通用計劃裡是否真的是試驗品?批判性思考的人得出的教訓是:如果有人攻擊一個立場的幾個方面,一定要經常查看一下他是否公正全面地表現了這個立場。如果沒有的話,你就找到了一個稻草人謬誤[5](straw-person fallacy)。

稻草人不是真人,而且很容易被擊倒,如同一個人犯了稻草人謬誤其立場很容易被攻擊一樣。要檢查一個立場被表現得到底有多公平,最好的辦法就是找出所有立場的事實。

現在讓我們進一步仔細分析第二條理由。作者說要麼父母有權塑造子女的性格,要麼國家應該被賦予決定權。讓我們快速看一看布蘭妮·斯皮爾斯(Britney Spears)在《馬戲團》(Circus)裡所說的另一個例子:「世界上只有兩種人——一種人表演,另一種人觀看。」

要讓這樣的陳述成立,我們必須假設只有這兩種選擇,是不是這樣呢?當然不是!作者創造了一種虛假的兩難選擇(false dilemma)。有沒有可能既讓兒童發展項目存在,同時又讓家人對孩子的成長施加重要影響呢?當爭議被表現得好像只有兩種可能的選擇時我們一定要特別當心,事實上總有兩種以上的選擇。如果一個持論者通過陳述僅僅兩種選擇來過度簡化一個論題,他所犯的這種錯誤就叫做虛假的兩難選擇謬誤[6](either-or false dilemma fallacy)。要找出兩難選擇的謬誤,需時時警惕下列這些詞彙:

·不是……就是……(either……or)

·唯一的選擇就是(the only alternative is)

·兩種選擇分別是(the two choices are)

·因為甲不起作用,那只有乙能(because A has not worked, only B will)

看到這些詞語也並不一定意味著你發現了一個謬誤,有時候真的只有兩種選擇。這些詞不過是引起你當心的警告標誌,見到它們的時候要停下來想一想:「在這個案例中是不是還有兩種以上的選擇呢?」

你能否看出下列對話中的虛假的兩難選擇呢?

市民:我想美國政府決定入侵伊拉克犯了個大錯誤。

政客:你為什麼要恨美國呢?

當我們要為某一類行為尋求解釋時常常會遇到越想越糊塗的情形。大學室友之間的一個簡短對話就體現了這種犯糊塗的情況。

丹:我發現查克最近的行為一直有點古怪。他對別人的態度真的很粗魯,把學生宿舍裡弄得一團糟,而且堅決不清理乾淨。你認為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凱文:對我來說這一點都不奇怪,他就是個混球。

要解釋這一點,首先就要分析一下為什麼這一行為會發生。解釋是個耗時費力的活兒,經常要檢驗我們知識的邊界。在上述例子中,「混球」對查克的古怪行為而言是個難以令人滿意的解釋。當我們被要求解釋為什麼特定的行為會發生時,我們常常受到誘惑,想要隱藏我們對很多複雜因果關係的無知,乾脆給那種行為貼上個標籤或者套上個名字,然後我們錯誤地假設因為我們知道那個標籤或名字,我們就知道事情的起因。

我們這樣做是因為命名欺騙了我們,讓我們相信自己找出了那個人有什麼特點或是什麼樣,這樣也就使他有了相應的行為,斯人有斯事也。例如,比起要詳細說出一套又一套複雜的內因和外因導致了一個人大發脾氣,諸如人際關係出現的種種問題、父母對他的強化訓練、孤立無援的感覺、睡眠不足和生活中的緊張刺激等因素,我們乾脆簡單地說那個人脾氣不好,或者那個人是好與人為敵。這樣的解釋過於簡化問題,阻礙我們找到更富有洞察力的理解。

下面的例子應該提高我們對這類謬誤的警惕感:

(1)為了解釋老爸酗酒的毛病,當老媽被大女兒問道:「為什麼老爸行為這麼古怪?」老媽回答說:「他正在經歷中年危機。」

(2)有個朋友老是擔心其他人背後說他。你問一個心理學家他為什麼會這樣,心理學家回答說:「因為他有妄想症。」

兩個回答問題的人都沒有令人滿意地解釋所發生的行為。比如,老爸基因的具體情況、工作上的壓力、夫妻間的爭吵還有鍛煉的習慣等都有可能提供老爸酗酒的合理解釋。「中年危機」不但不合適,而且誤導別人。我們本以為自己知道了為什麼爸爸酗酒,而實際上什麼都不知道。

當有人宣稱他們發現了導致某個行為的原因,而實際上他們所做的不過是為這種行為起了個名字而已,我們要對這種亂扣帽子謬誤[7](explaining by naming fallacy)保持警惕。

[1]偷換概念謬誤指在論證中關鍵詞語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含義,一旦不同含義之間的轉換被認出來,這個論證就講不通了。

[2]訴諸公眾謬誤指通過引述大部分人都持有這一觀點的說法來竭力證明某個論斷有道理,錯誤地假設大部分人喜歡的一切就是有道理的、可以接受的。

[3]訴諸可疑權威謬誤指引用某一權威的話來證明結論,但該權威對這一論題並沒有特別的專門知識。

[4]訴諸感情謬誤指使用帶強烈感情色彩的語言來分散讀者或聽眾的注意力,讓他們忽視相關的理由和證據。常被用來加以利用的感情有害怕、希望、愛國主義、憐憫和同情。

[5]稻草人謬誤指歪曲對方的觀點,使它容易受到攻擊,這樣我們攻擊的觀點事實上根本就不存在。

[6]虛假的兩難選擇謬誤指當現實中存在兩種以上的選擇時卻假設只有兩種解決方案。

[7]亂扣帽子謬誤指錯誤地假設因為你為特定事件或行為提供了一個名稱,你也就合情合理地解釋了這一事件。